一、层流手术室装修空气净化系统要求
1、I至III级洁净手术室及其他I至II级洁净室应对空气净化系统的供回风实行动态控制;
2、IV级洁净手术室及其他III、净化手术室IV级洁净室可通过局部空气净化设备进行动态控制,末端配备高效或亚高效过滤器,并设置专业工程人员 负责对操作进行计算机动态监控;
3、非洁净区可使用局部净化设备进行自我净化(空气净化器);
4、严禁使用具有贵州净化工程净化洁净工程化学刺激性和致癌因素的局部空气净化设备;
5、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应密封不漏气;
6、负压手术室和产生病原气溶胶的房间应配备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出风口应安装高效过滤器;
7、排放致病性气溶胶的出风口应为密闭装置。
二、层流手术室装修质量评价与监测
1、清洁作业部投产前,应经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综合评价,作为作业部基础资料存档;
2、是清洁运营部门每天实施动态监控。 要求的项目是细菌浓度和空气的静压差。 监测标准应符合相关施工标准; 以年检数据为准。 消毒后的细菌感染密度以每次消毒后的检测数据为准;
3、可以通过净化自控系统每天对机组进行监控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在非洁净区的局部净化送回风口检查设备的清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每月至少对各级洁净手术室的静态空气净化效果进行监测和记录一次;
17188537111
邮箱:466076862@qq.com
网址:www.gzcjjh.cn
手机:13806253221/1718853711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景宏工业园B-03-69 (原华岭能源内)